上联:
52)应是印度总统。
53)
- 该联盟的行政权力,应赋予总统和应按照本宪法中直接或通过他的下属官员行使他。
- 联盟国防军统帅部在不损害前述条文的一般性的,应赋予总统行使应受法律规管。
- 没有在这条须─
(一)被视为总统转移到任何现有法律赋予的任何国家的政府或其他机构的任何职能。
(b)防止国会授予当局主席以外的其他法律职能。
54)总统选 举应通过选举组成的大专成员
- 议会两院的当选成员。
- 国家立法大会选出的成员。
55)
- 尽可能,应是在总统选 举中的不同国家的代表在规模上的统一性。
- 为确保各国之间的相互的均匀性,以及作为一个整体与欧盟国家之间的平价的目的,每个每个国家的议会和立法议会的民选议员有权投在这样的选票数选举应确定在以下
- 方式:
(一)每一个国家的立法大会选出的成员应当有尽可能多的票商获得由大会选出的成员总数除以该国人口有一万的倍数。
(b)若服用后说,一万的倍数,其余不低于五百,然后子条款中提到的每个成员进行表决
(一)应进一步增加了一个。
(三)当选任国会大厦的每个成员应当有子条款下的国家立法大会成员分配到的票的总数除以可能获得的选票数目
(一)
(二)由双方议会两院,超过一半被作为一个和其他被忽视的分数计算分数的当选成员总数。 - 按照比例代表制举行的总统选举应在转移单票制的手段,并在该选举的投票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56)应举行总统,任期5年之日起,对他进入他的办公室时办公室:只要
(一)总统,副总统由他亲自编写,辞职,他的办公室。
(二)违反宪法,总统可能被删除从办公室。
(三)尽管在他的任期届满,总统应继续任职,直到他的继任者进入他的办公室时。
(2)根据第(1)条第(一)任何辞职副总统应立即传达他的人民院议长。
57)一个人,谁拥有,或举行,作为总统办公室,应当受本宪法的其他条款,是为竞选连任这一职务的资格。
58)任何人不得有资格当选为总统,除非他─
(一)是印度公民,
(b)已完成了三十五年的年龄,
(三)当选为人民院的成员资格。
59)
- 主席不得是任国会大厦或房屋的任何国家的立法机关的成员,如果任国会大厦或一个众议院的任何国家的立法机关的成员当选总统,他应被视为已腾出座位上的日期,他进入他的办公室后,作为总统,他在那家。
- 总统不得担任任何其他办公室的利润。
- 总统应有权不支付租金使用他的官邸,也应有权作为酬金,津贴和特权可能被议会通过法律确定,直到代表规定,如酬金,津贴和特权所指明附表二。
- 主席的薪酬和津贴不得减少在他的任期。
60)每个总统担任主席或履行主席的职能和每个人,才进入他的办公室时,使认购在印度首席大法官的存在,或在他
的情况下,最高法院,以下列形式宣誓或肯定的最高级法官,也就是说,
“本人,AB,在上帝的名义起誓,我将肯定faithsolemnly完全执行总统的办公室(或放电
主席的职能)和印度将尽我有能力维护,保护和捍卫宪法和法律,我将奉献自己的服务和对印度人民的福祉“。
61)(1)当总统,是违反宪法,弹劾,收费应优先任国会大厦。
(2)没有这样的收费时,应优先考虑,除非─
(一)喜欢这样的收费的建议中已至少14天不超过众议院成员总数的四分之一签署的书面通知后提出的决议中已经给予他们的意图动议的决议案。
(二)该项决议已不低于众议院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
(3)当收费已任国会大厦的首选,其他的房屋依法追究主管或导致负责进行调查和总统有权出现,并代表在此类调查。
(4)如果调查结果决议不超过收费调查或造成被调查的房子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宣布控告的首选总统一直持续下去,这样的决议应当有总统从他的办公室,所以通过该决议之日起生效。
62)(1)选举,以填补主席一职的任期届满后所造成的空缺,应在任期届满前完成。
(2)选举,以填补在总统办公室的空缺,由他的死亡,辞职或搬迁,或其他原因发生应尽快召开后,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6个月,发生的日期空缺;并当选,以填补空缺的人,应受第56条的规定,有权举行的五年任期之日起,他进入他的办公室时的办公室。
63)须有一个印度副总统。
64),副总统应成为国家委员会的当然主席,并不得担任任何其他办公室的利润:
只要任何时期,当副总统担任主席或根据第65条履行主席的职能行为,他将不执行国家和理事会主席办公室的职责,不得享有任何工资或津贴应付根据第97条的国家委员会主席。
65)(1)在事件发生任何他的死亡,辞职或搬迁,或其他原因,在总统办公室的空置,副总统应成为总统,直到上一个新的总统选 举日期依照本章的规定,以填补空缺,进入后,他的办公室。
(2)由于缺席,生病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履行其职能,当总统,副总统应恢复总统职务的日期,直到履行其职能。
(3),副总统应在和尊重,而他如此行事,或履行总统职能期间,有总统的一切权力和豁免权,并有权这样的酬金,津贴和特权可以由议会决定由法律,直到代表规定,在附表2所指明的酬金,津贴和特权。
66)(1)副总统应选出1议会两院成员组成的选举大专成员通过转移单票制与 比例代表制的规定,并在投票]这种选举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2)副总统不得任国会大厦的成员或任何国家立法机关的房子,如果任国会大厦或一个众议院的任何国家的立法机关的成员当选为副主席总统,他应被视为他在座位上的日期,他进入他的办公室时,副总统,众议院已经腾空。
(3)任何人不得在资格当选副主席
先生,除非他的
(一)是印度公民;
(b)已完成了三十五年的年龄;
(三)作为一个国家理事会成员的选举资格。
(4)任何人不得资格当选副主席
主席,如果他持有任何利润下,印度政府或任何国家的政府或任何地方或其他权威受到任何上述政府控制下的办公室。
67)副总统的任期为任期五年之日起,他进入他的办公室时的办公室:
-
(一)副总裁,由他的手给总统的书面辞职,他的办公室。
(二)副总裁可以从他的办公室,当时的安理会所有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并同意由人民院由国家理事会的决议;,但没有为宗旨的决议这一条款应提出动议决议案的意向已定,除非至少14天通知;
(三)副总裁,尽管在他的任期届满后,应继续任职,直到他的继任者进入他的办公室时。
68)(1)选举,以填补空缺由副总统办公室的任期届满而造成应任期届满前完成。
(2)选举,以填补他的死亡,辞职的原因发生在副总统办公室的空置
拆除,或以其他方式应尽快举行后出现的空缺,并当选,以填补空缺的人,应受第67条的规定,有权召开全任期五年,从办公室当日他进入后,他的办公室。
69)每个副总裁之前,进入他的办公室时,应使认购前主席,或由他任命,代表一些人,以下列形式宣誓或肯定,也就是说,
“本人,AB,在上帝的名义起誓,我将承担效忠由依法设立的,我将忠实地履行职责,我即将进入印度宪法 。“
70)国会可能会作出这样的规定,因为它认为合适的放电主席在本章未规定的任何应急功能。
71)(1)所有的疑虑和纠纷所产生的选举一名主席或副主席或
总统应询问和最高法院的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2)如果一个人作为总统或副总统的选举被宣布无效的最高法院,他的行为在总统或副总统办公室的权力和职责,行使和性能的情况下,可以,最高法院的裁决日期或之前,不得将因该宣言无效。
(3)除本宪法规定,议会可以依法规范有关的任何事项或与连接的总统或副总统的选举。
(4)选举的总统或副总统的人不得被称为地面上的存在对选举他的选民大专成员间的任何理由,任何空缺。问题]
72)(1)总统有权给予赦免,缓刑,喘息或处罚减免或暂停,减免或减轻任何人任何定罪判刑的罪行,
(一)在所有情况下,由军事法庭处罚或判刑;
(b)在所有的处罚或判刑的情况下,反对任何有关联盟的行政权力延伸到问题的法律的罪行;
(c)在所有情况下句是一个被判处死刑。
(2)在子条款(一)第(1)不得影响任何联盟的武装部队暂停,免除或减轻由军事法庭判处刑罚的人员由法律赋予的权力。
(3)本条第(1)子条款(三)不得影响电源,暂停,减免或通勤的句子
由总督1 ***一国的生效时间根据任何法律行使死亡。
73)(1)除本宪法的规定,本联盟的行政权力应扩大
(一)尊重,议会有权制定法律的事项;
(二)行使这些权利,权力和管辖权是凭借的任何条约或协定,由印度政府行使:
提供的行政权力,在第
(一)不得保存在本宪法或议会作出的任何法律明确规定,在任何国家的尊重,也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权力事项***延长。
(2)直到议会,一个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任何人员或机关另有规定的,尽管在这篇文章中的东西,继续在行使,议会有权使该国的行政权力或职能的法律方面的事宜作为国家元首或官员或机关及其可以立即行使本宪法生效之前。
部长理事会
74)
2 [(1)须有与首相在头一个部长委员会,以帮助和建议总统应在行使其职能,按照行事这样的建议:
3 [,总统可能需要部长理事会重新考虑上述意见,无论是一般或以其他方式,主席应按照与后复议招标的意见行事。]
(2)是否有任何问题,如果是这样,建议由部长招标总统不得在任何法庭被询问到。
75)
(1)应总理由总统任命,并应其他部长由总统任命总理的建议。
(2)部长应举行办公室在总统的乐趣。
(3)部长理事会应集体负责的人民院。
(4)部长之前进入他的办公室时,总统应管理到他的办公室和保密誓言,根据附表三所列的形式。
(5)任何连续6个月的期间内,不是任国会众议院成员的部长应停止在该期限届满,成为一个部长。
(6)部长们的薪金和津贴应当依法决定,如议会5月,直到议会决定,应在附表2所指明的。
印度总检察长
76)
(1)总统应任命一名有资格被任命为最高法院法官,印度总检察长的人。
(2)它应是总检察长的责任,给印度政府呼吁等法律问题的意见,并履行的其他职责的法律性质,可能会不时被转介或指派给他的对他的总统,履行职能赋予或根据本宪法或任何其他法律的生效时间。
(3)在履行职责中,总检察长应在印度境内的所有法院有发言权。
(4)应举行总检察长办公室在主席的乐趣,并应收到的报酬,总统可能决定。
对政府进行商业
77)
(1)印度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表示总统的名字。
(2)在主席的名义提出和执行的订单和其他文书应当验证的方式,可在rules1由主席指定,所以认证的命令或文书的有效期不得呼吁在地面上的问题,它不是由总统作出或执行命令或仪器。
(3)主席应印度政府业务更方便的交易规则,并为上述业务的部长之间的分配。
78),它应是首相的责任部长
(一)传达给总统管理联盟和立法建议的事务有关的部长理事会的所有决定;
(b)提供有关联盟和建议,为立法会主席可致电事务管理等信息;
(三)如果有需要,总统提交审议理事会部长会议上已决定采取由一名部长,但尚未在立法会审议的任何问题。
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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